沈阳不动产抵押权个人业务登记办理指南(首次+变更+注销)
2024-03-20
更新时间:2024-03-20 18:03:23作者:佚名
沈阳不动产权证书补领换领办理指南
办理条件: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、污损、破损
办理材料:
1)不动产登记申请书
2)申请人身份证明
3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的,需在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,公告期15个工作日)
办理流程:
办理时限:
即时办结(不含公告期)
收费标准:
10元/本
办理地点:
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全城通办(辽中区除外)
咨询电话:
1、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大厅
公开电话:22973770 22973801 22973912 22973970
2、和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
公开电话: 83303083
3、沈河区不动产登记大厅
公开电话:88576265
4、大东区不动产登记大厅
公开电话:88572171
5、铁西区不动产登记大厅
公开电话:25853670
6、皇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
公开电话:86010000 转2号键(不动产业务)
7、于洪区不动产登记大厅
公开电话:25832746
8、浑南区不动产登记大厅
公开电话:23770017
9、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大厅
公开电话:81763597
10、苏家屯区不动产登记大厅
公开电话:29829836
11、沈北新区不动产登记大厅
公开电话:89614277
12、辽中区不动产登记大厅
公开电话:87824499
13、政务分中心登记大厅
公开电话:83962569 839625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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